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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涉强奸罪险定罪,律师力挽狂澜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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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7 · 159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黎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1320191109575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797873316
案例展示:26个
律师优势:;法本专业毕业,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精通各种法律法规;办案经验丰富,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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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许某因与幼女发生性关系被以强奸罪审查起诉,面临刑事处罚。湖北随州黎芳律师介入后,多番努力,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许某获无罪不起诉。

许某是一名未成年人,20XX年X月他与幼女瞿某恋爱并发生性关系。X月,公安机关以许某涉嫌强奸罪对其取保候审,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许某一家陷入绝望。此时,随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湖北随州黎芳律师担任许某的辩护人

黎芳律师在随州本地办案10余年,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接手此案后,她第一时间申请法律援助,保障许某的诉讼权利。随后,她重点梳理了QQ聊天记录、双方年龄证明、谅解书等关键证据。通过聊天记录可以清晰看出两人系自愿恋爱,发生性关系也是瞿某主动联系并自愿前往许某家中。年龄证明则显示两人年龄相近,相差不足一岁。为了证明许某无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黎芳律师开展了社会调查,向检察院提交许某在校表现、家庭监护情况等材料。同时,她积极协助双方家庭沟通,最终取得了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书面谅解,消除了社会矛盾。

审查起诉阶段,黎芳律师精准适用司法解释,准确援引“两高两部”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年龄相近、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她还在程序与实体上并重,积极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参与听证、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院经全面审查,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许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许某避免了刑事处罚记录,得以继续求学、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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