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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的结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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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7 · 1488人看过
导读:审查起诉阶段的结果主要有三种。一是提起公诉,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二是不起诉,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是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的结果有哪些

司法程序里,审查起诉可是个关键环节。当公安机关把案件侦查完,就会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这时候,案件就像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会面临不同的走向。很多人都特别关心,在审查起诉阶段到底会有哪些结果呢?毕竟这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案件的最终走向。接下来,就详细说说审查起诉阶段可能出现的结果。

一、提起公诉

检察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比如,张三涉嫌盗窃,公安机关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发现张三盗窃的证据确凿,包括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犯罪事实清晰,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提起公诉意味着案件将进入审判程序,犯罪嫌疑人会面临法庭的审判。在这个过程中,检察院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撰写起诉书,明确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

二、不起诉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李四被指控故意伤害,但经过调查发现是对方自己摔倒受伤,李四并没有实施伤害行为,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就会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是指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检察院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退回补充侦查

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就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例如,王五涉嫌诈骗案,检察院在审查时发现部分转账记录不明确,可能存在其他诈骗事实未查清,就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后,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四、变更强制措施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比如犯罪嫌疑人原本被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院发现其存在干扰证人作证等情况,可能会决定对其变更为逮捕措施。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原本被逮捕的,也可能变更为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的结果确定后,后续还可能会有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提起公诉后,在审判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新的证据、新的情况,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不起诉后,被害人可能会有异议,该如何处理;退回补充侦查后,补充的证据是否能达到起诉标准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来应对。如果你在这方面有疑问,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法律难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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