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一天,一位厨师长来到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他告诉田小馨律师,自己入职餐饮公司后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如今被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还拒绝支付二倍工资和补偿。
证据收集,锁定事实
田小馨律师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尤其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立即着手固定入职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流水、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通过仔细梳理这些证据,明确了劳动者与餐饮公司的劳动关系、工资标准以及违法解除的事实。
庭审抗辩,针锋相对
庭审中,用人单位提出“入职单视为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不实”“协商一致离职”等抗辩理由。田小馨律师逐一进行有力反驳。他指出入职单并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能视为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清晰显示了工资标准;而通话录音也证明并非协商一致离职。
维权成功,正义伸张
最终,仲裁委确认劳动关系成立,裁决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6482.76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5000元,两项合计71482.76元。田小馨律师以专业的证据组织和庭审应对,帮助劳动者实现了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劳动者撑腰维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