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过不下去了,很多人会选择离婚。有人先去法院起诉了离婚,可还没等到开庭,又想着能不能直接去民政局办离婚。这是不少人会遇到的情况,毕竟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是两种不同的途径,很多人就会有疑惑,已经起诉了但没开庭,还能去民政局办离婚吗?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区别
起诉离婚是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这种方式适用于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而协议离婚则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能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小李和小张因感情不和,小李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在还未开庭时,两人经过沟通,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都达成了共识,这时他们就考虑能不能去民政局办离婚。
二、起诉离婚未开庭能否去民政局办离婚
答案是可以的。在起诉离婚未开庭时,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不过,需要先到法院撤回起诉。因为一旦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就没有继续的必要了。就像上面提到的小李和小张,他们达成一致后,先到法院申请撤诉,然后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了。
三、去民政局办离婚的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撤回起诉的注意事项
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前,要及时到法院撤回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说明撤诉的原因。法院在收到撤诉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撤诉条件,会裁定准予撤诉。撤诉后,法院不再对该离婚案件进行审理。比如小李和小张,他们在决定去民政局办离婚后,及时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法院审查后准予撤诉,这样他们就可以顺利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起诉离婚未开庭去民政局办离婚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离婚协议的履行问题。如果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该怎么办?或者在财产分割后发现有遗漏的财产,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够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后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些烦恼,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