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XX与陈XX存在饲料买卖合同关系,陈XX拖欠货款35610元。20XX年XX月XX日,何XX起诉至海盐县人民法院。然而,被告陈XX下落不明,且未在法定答辩期限内答辩和举证,这让何XX的维权之路充满不确定性,胜诉前景堪忧。在这艰难时刻,浙江嘉兴沈沁梅律师接受委托,为其代理此案。
沈沁梅律师拥有14年执业经验,承办案件逾800多件,尤其擅长买卖合同纠纷。接手案件后,她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仔细审查原告提供的欠条,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在被告未到庭且放弃举证质证权利的情况下,这份欠条成为关键证据。沈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判断该证据足以证明被告结欠货款的事实。
20XX年X月XX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沈沁梅律师在庭上充分阐述原告的诉求和依据。法院根据沈律师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认定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XX支付原告何XX货款3561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沈沁梅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思路和扎实的证据,成功帮助何XX赢得了这场官司,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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