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一名普通劳动者,原本以为换份工作能有更好的发展,却没想到陷入了竞业限制的纠纷中。在仲裁阶段,当事人自己参与处理,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在证据质证环节自认了违约行为,导致仲裁委裁决我要向公司支付129600元的违约金。这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就在当事人感到绝望的时候,当事人找到了武汉李红丽律师。
另辟蹊径寻突破
李红丽律师拥有7年执业经验,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她拥有工科与法学双重教育背景,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基于武汉市的判例及我在仲裁阶段的诉讼情况,李律师建议我从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角度进行主动诉讼。她深入审查合同条款,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寻找条款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为我们的辩护寻找有力的支撑点。
积极沟通降金额
除了从竞业限制条款有效性进行辩护外,李律师还从违约金过高角度进行防守。她积极与法官进行沟通,从劳动者生存权的角度出发,向法官和对方当事人阐述过高的违约金对我的生活造成的巨大压力。她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思维,让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识到违约金过高的不合理性。最终,成功说服了法官,将违约金从12.9万左右减少到1.9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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