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苏州XX公司负责人满脸焦急,看着工程结算单上未支付的大额工程款,一筹莫展。该公司承接被告一宣城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装修工程,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并结算,但被告一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工程款逾期未付。
证据梳理定思路
陈明祥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数百件案件,是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他接受原告委托后,没有丝毫懈怠,立即全面梳理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竣工验收资料、工商档案等核心证据。他逐页核对这些文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最终确定了清晰的诉讼思路与请求。
缺席审理展实力
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二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陈明祥律师依法参与缺席审理,在法庭上,他充分举证质证,将之前梳理好的证据一一呈现。他发表专业代理意见,从法律、财税等多维度阐述原告的诉求,条理清晰,逻辑严谨。
胜诉判决解难题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一支付原告工程款228XXXX6176.13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原告对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228XXXX6176.13元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陈明祥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为原告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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