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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胜诉背后:施政律师的专业辩护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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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6 · 156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施政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161099323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918524270
案例展示:54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婚姻家室、房屋买卖、等多方面案件,严谨求真,抓住每一个细节,以成为一个正义专业的法律人为方向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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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XX年,原告王XX因被告张XX、顾XX未按约偿还受让的250万元借款本息而起诉。施政律师作为王XX委托代理人参与此案,法院查明借款及债权转让属实,最终判决被告归还借款本息、赔偿律师费,原告可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王XX本以为受让债权后能顺利收回借款,可被告张XX和顾XX却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王XX委托了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的施政律师为其维权,一场民间借贷纠纷就此走上法庭。

施政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自2016年执业以来,已有超过十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也是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他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处理过500+案件。秉持“委托人的权益至上”的执业理念,施政律师为每一位委托人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20XX年X月XX日,张XX、顾XX向第三人钱XX、范XX借款250万元,并签订《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第三人将债权及抵押权转让给王XX,王XX支付了相应对价,被告也签字确认知悉债权转让事宜。然而,被告却未按约还本付息,王XX遂起诉

施政律师在代理此案时,依据相关证据,证明了借贷关系的成立和债权转让的合法性。他指出,两第三人与被告签订的《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真实有效,且第三人已实际交付借款。债权转让过程中,原告按约支付对价并通知了被告,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采纳了施政律师的观点,认定债权转让有效,判决被告张XX、顾XX归还借款本金250万元,支付相应利息和逾期利息赔偿律师费7万元,原告可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施政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庭审表现,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王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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