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纠纷由于涉及情感因素和复杂的经济往来,这类案件的处理难度较大。如何准确区分不同类型的赠与,成为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李珂律师作为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11年来,在婚姻家庭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于恋爱赠与纠纷有着独特的处理方法。
案件背景梳理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在2023年10月建立恋爱关系,2025年12月终止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双方有频繁的相互转账、使用支付宝情侣小荷包用于日常开支,还互赠礼物、共同消费。之后男方以基于结婚目的转账及赠送金饰,因女方原因结婚目的无法实现且女方曾承诺返还为由,提起赠与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款项及金饰。女方委托李珂律师代理此案。
明确核心争议
李珂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焦点,清晰指出案涉款项与财物均为恋爱期间表达爱意、维系感情的无偿赠与及共同消费,并非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或彩礼。他深知准确界定赠与性质是解决本案的关键,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精准把握法律边界。
证据梳理与提交
李珂律师高效梳理并提交了完整的抗辩证据,如女方为男方购置物品、共同出游消费等证据,以此证明双方互有经济往来。这些证据的提交,有力地支持了其关于案涉财物属于无偿赠与和共同消费的观点。
严谨质证
针对男方提交的私自录制、内容不完整的视频证据,李珂律师提出严谨的质证意见,否定其构成法律上的返还自认。这一环节体现了他在证据审查和质证方面的专业能力,通过对证据的严格分析,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构建抗辩逻辑
李珂律师依托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构建了有力的抗辩逻辑。他结合民法典赠与合同相关规定,主张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无法定撤销情形,恋爱结婚期待具有不确定性,分手风险应由双方自行承担。这种基于法律和事实的抗辩逻辑,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李珂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案涉转账及财物均属恋爱期间无偿赠与与共同消费,无附条件赠与约定,男方主张的返还合意证据不足,赠与完成后不得撤销,判决驳回男方全部诉讼请求。李珂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操作逻辑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成功为女方免除了返还义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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