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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后必须满一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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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6 · 1450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后,必须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所以,从提交申请到最终离婚,至少需经过一个月。
在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后必须满一个月吗

两个人过不下去,打算好聚好散,去民政局办离婚,本以为去了就能把手续办了,没想到现在有个离婚冷静期。很多人就疑惑了,在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后,是不是必须等满一个月才能有后续动作呢?这背后涉及到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流程,能直接影响到离婚这件事儿能不能顺顺当当办完,咱下面就来好好说道说道。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从提交申请开始,这第一个三十天的冷静期是实打实要等的,不能跳过。

比如说,小张和小李去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给了他们《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一天开始算,接下来的三十天就是冷静期,在这个期间内,不管他们多着急办离婚手续,都得耐心等着。

二、冷静期内撤回申请的操作

要是在冷静期内,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那可以随时撤回申请。具体操作就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申请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核实情况,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比如,在小张和小李的案例中,如果在冷静期内小张不想离了,那他就可以按照上面说的流程去撤回申请,这样离婚程序就终止了。

三、冷静期届满后的程序

等三十天冷静期过了,还有三十天的领证期限。双方得在这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时候需要带齐相关材料,一般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

要是过了冷静期,这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一起去申请领离婚证,那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还是拿小张和小李举例,如果他们在冷静期过后,第二个三十天内因为各种原因没去领离婚证,那这次离婚申请就白提了,以后想离婚还得重新走流程。

四、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在冷静期内,双方发生了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甚至出现家庭暴力等情况,那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诉讼离婚就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了。比如,在冷静期内,小李遭受了小张的家庭暴力,那小李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申请提交后这一系列的时间规定和程序,一环扣一环,要是不小心错过了某个时间节点,就可能让离婚的事儿变得更复杂。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财产分割不均、抚养权争夺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让你在离婚这件事儿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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