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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案二审改判缓刑,律师精准辩护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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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5 · 1855人看过
刑事处罚辩护专业律师 莫川川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58人 职务:副主任
律所: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6202310568608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7260912021
案例展示:21个
律师优势:;多年专注于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团队协同作业,案件集中研判,对于每一例询与委托案件均经过团队整体研判,确定最佳诉讼方案。莫川川律师本人曾任职于大型上市企业,参与企业的运营管理与争议解决,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能够有效解决委托人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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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段X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中,一审段X被判实刑。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莫川川律师担任辩护人,从主观故意、自首情节、量刑等方面展开辩护。二审法院最终采纳部分意见,改判段X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莫川川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结果。
拒不执行判决案二审改判缓刑,律师精准辩护显成效

一、案件基本情况

段X与秦X、张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段X支付购房款135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违约金42万元。判决生效后,段X收到52.28万元转款,仅将14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其余款项转移和偿还其他债务,致判决无法履行。段X在取保候审期间下落不明,后被抓获归案。一审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段X有期徒刑九个月。

二、律师辩护思路

莫川川律师提出四点辩护意见。一是认为段X主观上不存在恶意逃避或拒绝执行的故意,不能因法律意识淡薄未将全部借款用于偿债就推定其有犯罪故意,一审认定事实错误。二是指出段X系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且如实供述,一审遗漏其自首情节。三是认为一审量刑畸重,建议适用缓刑或免除处罚。四是鉴于一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存疑等问题,恳请二审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三、法院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段X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虽段X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但取保候审期间下落不明,属坦白可从轻处罚,且其当庭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对于律师关于主观故意的辩护意见未采纳,但考虑到段X在执行程序中主动配合及案件社会危害程度,采纳了改判缓刑的意见,最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段X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四、律师专业实力展现

莫川川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备受赞誉。他拥有高级合规师证书,荣获第五届律检辩论赛先进个人,还代表广安市律师协会参加“川渝鄂陕四省辩论赛”获团队一等奖。其所在的四川欣锐律师事务所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莫川川律师秉持“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初心,践行“案件无大小,专业加服务”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精准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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