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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诈骗案绝境逆转,重罪改轻罪终获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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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4 · 1922人看过
金融诈骗辩护专业律师 马朝丽(林州市)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84人 执业11年
律所: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520151171804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286960688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马朝丽,毕业于河南郑州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党员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任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三级律师),8年执业经验;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学校的常年法律顾问,执业至今曾多次获得林州市、安阳市两级司法系统的“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从业八年期间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案件,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和诉讼实操经验,形成了自己敬业稳重、细心大胆的工作风格,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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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告人被以诈骗罪公诉,涉案50万且已签认罪认罚具结书,面临重刑。河南安阳马朝丽律师介入后,重新定性案件,庭审成功辩护,法院将罪名变更,大幅降低量刑。
50万诈骗案绝境逆转,重罪改轻罪终获公正判决

被告人被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涉案金额高达50万元,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定量刑幅度极高,且在审查起诉阶段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似乎已陷入绝境。此时,河南安阳马朝丽律师接受委托,介入这起棘手的案件。马朝丽律师自2015年起在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曾获多项荣誉。

重新定性

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马朝丽律师并未因被告人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而放弃。她全面阅卷、多次会见被告人,深入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经专业分析,她认为被告人并无诈骗犯罪非法占有目的,未参与诈骗事前共谋,也未实施诈骗实行行为,仅在他人犯罪既遂后,提供资金相关帮助行为,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仅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庭审辩护

庭审中,马朝丽律师围绕犯罪构成主观故意、行为性质等方面,展开专业、充分的法庭辩护。她清晰厘清诈骗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律界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说服法庭采纳辩护观点。

最终,法院依法将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实现了重罪改轻罪,大幅降低量刑,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马朝丽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突破“认罪认罚即固定罪名”的误区,展现了精准刑事辩护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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