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买房,登记与出资咋看
彭佩荣律师近期接到咨询,阿拉善左旗一对同居3年的情侣,共同购买总价40万房产,男方出资35万,女方出资5万,房产证登记双方各占50%。如今分手,女方认为应平分,男方则觉得自己出资多不应只拿一半。彭律师表示,法院不会仅依据登记判定,而是着重考量实际出资情况。
二、法院分割房产的判定规则
首先看是否有约定,若有书面协议或聊天记录明确约定不管出资多少各分一半,则按约定执行;若只有房产证登记比例而无其他协议,登记并非最终判定依据,法院会审查真实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共同购买房产,无约定时按出资比例分割,并结合共同生活、装修、还贷等情况微调。房产证登记主要用于对外防范风险,情侣内部仍以出资为准。
三、40万房产情侣的判决结果
按出资计算,男方出资占比87.5%,女方出资占比12.5%。法院通常判决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需按12.5%给女方补钱,即40万×12.5%=5万元(不含增值部分,有增值则按现价计算),剩余房贷由男方继续偿还。这表明出资多少决定分房比例,登记比例并非关键。
四、给情侣的实用建议
买房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份额、分手分割及贷款偿还等事项,签字按手印可避免纠纷。买房过程中,所有款项通过银行转账,保留转账记录、收据、合同、还款流水等凭证,作为打官司的有力证据。分手后若协商不成,可起诉并提供出资证据,要求法院按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