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佳乐律师执业以来,在山西锦初律师事务所深耕刑事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百件。在当下刑事司法实务中,证据审查愈发严格,类案裁判也更注重事实与证据。任佳乐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总能在刑事案件中找到突破点。这次,它遇到了王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
案件初查:聚焦主观意图与客观获利
王X因年纪小,在酒吧与朋友玩闹时被人欺骗,将自己银行卡交给上线,上线利用该卡实施诈骗活动,涉案金额高达600万元。任佳乐律师介入后,连续三个晚上在办公室翻阅卷宗,从王X的主观意图,客观上有无收到好处等方面进行全案审查。它逐页比对银行流水,查看王X银行卡的资金往来情况,同时梳理通话记录,试图从中找到王X与上线沟通的蛛丝马迹。它发现,王X与上线的通话记录较少,且内容未涉及诈骗相关信息。从这些细节可以推测,王X可能对上线的诈骗行为并不知情。这一发现为后续辩护提供了方向,即从王X的不知情和未获利角度进行辩护。
寻找关键证人:突破证据困境
在此之前,律师主要从现有卷宗材料中寻找线索,但进展有限。因为仅从现有材料难以充分证明王X的不知情和未获利。任佳乐律师决定寻找本案证人。经与法院沟通并获得同意后,它驱车200公里前往证人所在地,实地联系证人。在与证人沟通的过程中,它耐心解释案件情况和证人作证的重要性。经过多次沟通,证人愿意配合,提供了关键性证词,证明王X对于上线要做的事情完全不知情,且王X客观上没有收取任何好处,也没有拿到任何承诺或者事后好处。这一关键证人证词成为改变案件走向的重要证据。
坚持辩护:说服法院判处缓刑
有了关键证人证词后,任佳乐律师坚持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它在法庭上详细阐述王X的主观不知情和客观未获利情况,结合证人证词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它向法官说明,王X是因年轻被欺骗才将银行卡交出,并非主观上有意帮助犯罪。面对律师的有力辩护,对方律师一度沉默。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对王X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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