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X月XX日14时30分,在宁波市XX区某路段,被告唐某驾驶小型客车逆行,与任先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猛烈碰撞,任先生受伤严重,双方车辆也不同程度受损。
梳理损失,明确诉求
事故发生后,任先生委托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处理此案。杨福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处理近百件案件,在交通事故索赔方面经验丰富。它全面梳理了任先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向法院提出索赔530737.59元的诉求。
精准计算,应对抗辩
面对被告对误工费的异议,杨福律师仔细收集证据,从任先生的银行流水中逐笔核对每月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的金额,又在微信聊天记录中找出年底结算的相关信息,成功证明任先生从事建筑行业、收入由月发及年底结算组成的特殊性,最终法院认定误工费45282元。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非医保费用不赔付等抗辩,杨福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条款,进行了有力反驳。
判决获赔,保障权益
法院经审理认定,任先生的经济损失共计394553.15元。被告XX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内赔偿391953.15元,扣除已付18000元,尚需赔偿373953.15元;鉴定费2600元由被告唐某承担。杨福律师成功为任先生争取到高额赔偿,保障了任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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