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静律师执业以来,已承办案件逾500宗,在公司法律、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尤其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凭借其曾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任职4年的经历,熟悉民事案件审理流程与裁判逻辑。当下,合同纠纷案件在证据审查上愈发严格,类案裁判更注重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在此背景下,杨静律师接手了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梳理合同约定,明确权利义务
原告东莞市某餐饮管理连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XX公司签订《招商外包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后,杨静律师逐页研读合同条款。她发现合同明确约定了服务内容、期限、费用及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如合同规定乙方需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全程招商外包服务,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保证金,合同到期或解除、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退还保证金,且乙方不按约定退还保证金需支付违约金。补充协议还明确了各时间段的招商目标及相应的佣金支付规则。通过对合同的细致梳理,杨静律师确定了原告的权利和被告的义务,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坚实的合同依据。
审查转账记录,确认保证金支付
杨静律师获取了原告提供的中国XX银行转账记录电子回单,该回单显示原告于202X年X月X日向被告支付了保证金X元,并且原告已于202X年X月X日X:X通过微信将电子回单发送给被告进行收款确认。杨静律师仔细核对转账记录的时间、金额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排除了其它可能的资金往来干扰。这一关键证据证明了原告已依约履行支付保证金的义务,为后续要求被告退还保证金提供了有力支撑。
分析聊天记录,锁定违约事实
杨静律师对原告提交的“某公司&某公司招商合作沟通微信群”的聊天记录截图以及与“快客冉某”、“快客陈某”、“快客银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进行了深入分析。她发现聊天记录显示被告未能履行应负的合同义务,且被告现已没有正常经营。通过对聊天记录中涉及招商进度、沟通内容等细节的分析,杨静律师排除了被告可能存在的其它合理辩解,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构成违约。这一发现对案件走向起到了关键作用,为原告要求解除合同、退还保证金和支付违约金提供了充分的事实依据。
查明公司性质,要求股东担责
杨静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查明被告某公司系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尚X。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杨静律师以此为依据,要求被告尚X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庭审中,被告尚X未提交有关证据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这一主张。这一细节的发现和处理,进一步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原告起初因被告的违约行为和不配合而焦虑不安。随着杨静律师对证据的深入挖掘和梳理,原告逐渐对案件结果充满信心。而被告在面对杨静律师出示的一系列证据时,选择了沉默,未进行答辩和举证。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大部分诉讼请求,认定案涉服务合同解除,被告退还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被告尚X承担连带责任,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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