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庭审:专业论证保障继承人债权
2013年,某投资公司与已故出借人C女士达成50万元借贷合意。C女士及经其同意的G女士转账履行出借义务。2014年至2017年,C女士、D先生先后去世,A先生、B女士作为继承人委托汪育倩律师起诉要求还款。一审胜诉后,上诉人不服上诉。汪育倩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她全面梳理案情,针对上诉理由制定答辩策略。在二审庭审中,她条理清晰地围绕争议焦点发表答辩意见,出示关键证据,逐一反驳上诉理由。其专业度源自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办案经验。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其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障了继承人的债权。
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庭审:精准抗辩驳回以房抵款主张
2022年4月,B公司与A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书》,因A公司未足额支付货款,B公司起诉。一审支持部分诉求后,A公司以“欠付货款应扣除1,720,885元以房抵款”为由上诉。汪育倩律师作为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接受B公司委托。她第一时间介入,梳理核心争议,分析合同条款和法律依据。二审庭审中,她围绕核心争议展开充分抗辩,指出以房抵款约定未形成可执行协议,A公司存在根本违约。其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在此体现,最终贵州省黔西南XX人民法院采纳其抗辩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B公司的合法债权。
婚内财产侵权案庭审:有力辩论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2015年张女士与王先生结婚,2024年张女士发现王先生与李女士存在婚外恋且王先生向李女士支付大额款项。张女士委托汪育倩律师起诉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财产。汪育倩律师协助张女士梳理事实,收集固定证据,精准锁定转账金额。庭审中,针对被告李女士的抗辩,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表辩论意见,指出王先生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在案件审理中,她积极与法院沟通,质证被告证据。最终,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李女士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和法律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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