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丁婷律师从事法律相关行业12年,曾在行政执法单位工作7年,从公务员转型为律师。其主要服务对象为中小微企业,目前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方式上,诉讼与非诉结合,处理过百余件案件,涵盖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
处理企业破产债权诉讼
某矿业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9年7月14日被裁定受理破产清算。2022年5月12日,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77152.4元草原使用补偿费,拆除建筑并恢复植被。争议焦点在于原告在破产清算期间起诉是否符合程序,补偿费计算标准、年限是否合法,以及恢复植被诉求是否应支持。丁婷律师担任被告某矿业公司的代理人,第一时间梳理案件,发现程序合法性是关键突破口。律师精准援引《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债权人应通过债权申报等程序主张权利。同时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构建抗辩体系,指出原告已申报债权,且协议复印件与被告无关联等问题。最终,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裁定驳回原告起诉,避免了个别清偿行为,保障了破产财产公平分配,维护了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
代理合伙财产分割纠纷
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自2019年起合伙经营,但未签书面协议。2025年1月,薛XX以合伙合同纠纷起诉冉某某,主张2685吨玉米系合伙财产,要求支付应得款项及利息。争议焦点为货物是否属合伙财产,未清算能否分割款项,以及是否存在滥用诉权。丁婷律师担任被告冉某某的代理人,制定“否定举证效力+主张滥用诉权+援引法律规定否定分割合法性”的抗辩策略。律师深挖证据,指出原告曾就部分货物提出相反主张,存在滥用诉权嫌疑,且合伙未清算,原告举证不足以支撑诉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合伙财产分割以清算为前提。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避免被告承担232万余元的不当付款责任,维护了合伙经营的法律秩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