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黄光杰自2020年执业至今,已处理超过千件案件。主要服务地区为广西、百色,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诉讼业务。其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
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在黄XX诉某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黄XX因被告车辆碰撞受伤,产生多项损失。事故发生后,黄XX多次住院治疗,经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等病症。原告方诉前自行鉴定为八级伤残,但被告方提出异议。
黄光杰律师担任原告委托代理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材料、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证据。针对各被告就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及金额等提出的抗辩,逐一进行反驳,明确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及各项损失的计算标准。
最终,法院采纳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及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原告无过错,不承担责任,相关被告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告华安XX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黄XX损失269291.66元(不含已支付款项),被告田林县XX公司赔偿原告黄XX损失25651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这一结果使原告获得了相应赔偿,弥补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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