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吴静律师自2015年起在乌鲁木齐开始执业,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她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的教育背景,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婚姻家事相关案件就达50余件。她担任过多家银行、央企和各类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方式上既擅长诉讼,也精通非诉业务。
超龄用工争议
某清洁服务公司的保洁人员何XX,在保洁外包合同到期,某物业公司拟接收部分保洁人员期间,于2025年1月1日工作中意外身亡。其家属申请工伤认定,因劳动关系争议将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何XX与该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吴静律师作为某物业公司的被告代理人,围绕主体资格、用工关系、法律规定等关键点展开抗辩。她指出何XX事发时已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主体条件;双方仅处于面试、体检阶段,未建立实际用工关系;何XX此前系某清洁服务公司员工,外包合同交接期间尚未完成入职手续,与物业公司未形成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同时依据法律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不再成立劳动关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物业公司避免了巨额工亡赔偿风险。
玉石买卖欠款
委托人赵XX从事玉石批发业务,被告马某某多次从其处采购和田玉(碧玉)进行网络销售,累计拖欠货款。赵XX委托吴静律师代理诉讼,要求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损失等。吴静律师认为买卖合同关系真实有效,被告应依法支付全部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按照LPR主张逾期损失合法有据,并推动高效调解。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如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及年利率3%的逾期损失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吴静律师全面梳理证据,清晰锁定欠款金额与违约事实,既实现货款全额追回,又争取到逾期损失补偿,还设置违约强制执行条款,以最短时间、最优结果维护了委托人的巨额债权。
劳动争议索赔
原告王X以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未缴社保等为由,将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26831.5元。吴静律师作为公司的被告代理人,针对各项不合理诉求逐项抗辩。对于工资,认可应发未发部分,但按平均工资依法核算;对于加班费,指出原告周六为值班,并非加班,且制度已公示并经原告签字确认,不应支付;对于经济补偿金,说明原告系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属于单位应当支付的法定情形;对于扣发工资,剔除不合理部分。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核心抗辩意见,判决公司支付合理工资部分,驳回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高额诉求,为企业实现重大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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