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网络时代,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逐渐增多。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的一起此类案件中,被告人解X面临法律的制裁。而聂明娅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解X进行了有效的辩护。聂明娅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承办案件近403件,在业内有着较高的声誉。
案件难点分析
解X在明知上家为违法犯罪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仍将实名认证的微信号出租,还发展下家出租账号,并为诈骗活动提供引流,获利数千元,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公诉机关已提出量刑建议,如何为解X争取从轻处罚是一大难点。
辩护思路制定
聂明娅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发现解X具有自首情节,她在经公安人员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同时,解X积极退赃,主动预缴罚金,且认罪认罚。基于这些情节,聂明娅律师制定了以强调解X从轻处罚情节为核心的辩护思路。
庭审积极辩护
在庭审中,聂明娅律师明确提出“解X犯罪数额不大,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认罪认罚,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详细阐述了解X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有理有据地为解X争取权益。
辩护成效显著
最终,法院采纳了聂明娅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解X具有自首情节,主动退赃,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处解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单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聂明娅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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