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纠纷二审:应对多项上诉理由,保障继承人债权
在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件中,已故出借人C女士的子女A先生、B女士委托汪育倩律师处理。上诉人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为由上诉。汪育倩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超300件案件,在合同纠纷与民间借贷领域经验丰富。她全面梳理案情,仔细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及出借义务已履行。针对诉讼时效,以法定代表人还款承诺证明时效重新计算;针对债务人主体及公章问题,指出上诉人撤回鉴定应担责;对于利息约定,结合交易习惯及实际付息事实进行答辩。二审庭审条理反驳,法院最终采纳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障了继承人债权。
二、买卖合同纠纷上诉:驳回以房抵款主张,维护供货方权益
A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主张欠付货款应扣除1720885元以房抵款。汪育倩律师作为B公司二审代理人,凭借扎实法学理论功底和合同纠纷处理经验,对案件核心争议进行梳理。重点分析合同中以房抵款条款,发现其不明确、不具备履行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证明A公司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同时确认A公司构成根本违约,以房抵款条款不可作为扣减货款依据。二审庭审充分抗辩,指出约定未达成可执行协议,强调A公司违约应担责。法院采纳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B公司合法债权。
三、婚内财产侵权纠纷:精准核算款项,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张女士发现丈夫王先生与李女士存在不正当关系且有大额转账,委托汪育倩律师维权。汪育倩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深谙财产争议痛点。她协助张女士收集结婚证、转账记录等证据,精准核算转账金额,排除重复计算与错算情况。根据《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确定辩论焦点。针对李女士抗辩,指出王先生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无效,李女士应返还不当得利。案件审理中积极与法院沟通,质证被告证据。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李女士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维护了张女士权益和婚姻家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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