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周耀东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其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咸阳,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个人与企业,侧重处理民商事合同领域纠纷,工作方式为诉讼与非诉结合。在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领域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专精于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某建筑公司诉某开发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争议焦点在于诉讼时效及结算问题,存在极大争议。周耀东律师担任被告开发商的代理人,在案件中,他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对诉讼时效进行深入分析,同时对结算依据进行详细梳理。在四次开庭过程中,他充分运用证据和法律条文进行辩论。最终,收到胜诉裁决,为开发商避免了可能的经济损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某购房者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原告对被告进行诉中保全,但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拒不认可部分房款。一二审均支持原告诉请。周耀东律师担任被告公司的代理人,多次与公司沟通,详细了解款项代收情况。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寻找突破点。最终,全额拿到执行回款160多万,为被告公司挽回了损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崔XX乘坐被告全某生无证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警认定全某生负全部责任。涉案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原告将驾驶员与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赔偿。周耀东律师担任被告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被告提出事故认定有误、原告自陷风险等抗辩。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三期及后续治疗等事项进行鉴定,周耀东律师积极参与质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全某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89812.30元(含已垫付费用);驳回原告对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按7:3比例分担责任,为被告减少了部分赔偿责任。
确认劳动关系及劳动报酬纠纷
原告靳XX于2023年8月入职被告生物科技公司任区域经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原告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保。被告辩称原告系劳务派遣人员,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周耀东律师担任被告的代理人,在庭审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他依据劳动关系认定规则,逐项审查主体资格、管理从属关系、劳动报酬支付等核心事实。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令被告限期支付原告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1321.84元、拖欠工资26416.55元、经济补偿金5300元,驳回补缴社保的诉讼请求,为被告明确了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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