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科班出身,执业履历丰富多元
刘阳龙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自2023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云南民定(昭通)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事务主任及律所副主任。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超153件,其中民商事案件130余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他还担任过昭通多地法律顾问助理、法院调解员、律师协会调解委员,以及多家银行的业务代理人,荣获“昭通市律师协会第五届调解委员会成员”“2024年度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
证据审查实务:交通事故案的证据运用
在“货车肇事致摩托车主死亡”案中,刘阳龙律师指导并协助原告方收集提交了被害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医疗费票据、病历、交通事故认定书等关键证据,完整证明了事故发生的事实、被害人的损害后果、原告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及各项损失的真实性,所有证据均被法院采信。当保险公司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标准提出异议时,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进行专业抗辩,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合理意见,依法核定了赔偿标准。
质证意见获采信,专业优势获认可
刘阳龙律师在该案中提出的诉讼主张和质证意见得到了法院的高度认可。他精准确定赔偿主体为肇事方虎XX及承保保险公司,明确提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优先赔偿的诉讼主张,契合法律规定的赔偿顺位。法院对其主张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多项合法损失均予以认可,虽精神损害抚慰金未获支持,但其余赔偿项目主张均获法院认可,且损失金额核算与律师主张高度契合。
案件处理兼顾刑民,实现当事人双重权益
在代理过程中,刘阳龙律师既坚持依法追究被告人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又全力推进民事赔偿诉求的实现。最终被告人被依法定罪并结合情节量刑,原告方也成功获保险公司近93万元的保险赔偿,实现了刑事惩戒与民事赔偿的双重诉讼目标,切实维护了被害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为同类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裁判参考,体现了刘阳龙律师在庭审质证和证据运用方面的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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