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资质与业务定调:专注劳动工伤,服务江浙皖
该律师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0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9630。其服务地区包括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联系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栋14楼,毕业于南京大学。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团队深耕劳动工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其中工伤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婚姻、刑事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对于江浙沪皖地区客户可上门服务,为经济困难者提供先垫资办案、结案后收费支持。
案件事实客观梳理:入职首日受伤,工伤赔偿起争议
申请人邓某某于2024年10月22日入职被申请人东阳XX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担任木工,入职当天工作时左手手指遭受严重开放性损伤,包括神经、动脉、肌腱断裂及骨折。该事故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并于2025年8月21日鉴定为十级伤残。因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邓某某委托该律师(特别授权)向金华市金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证据链条构建/审查实况:依据多类证据,阐述工伤待遇
申请人的代理人(胡静律师到庭,该律师提供特别授权支持)全面分析案件特殊性,包括入职当日受伤、伤情较重、涉及分包关系等。基于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详细的医疗诊断及费用凭证等证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就申请人依法应获得的各项工伤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向仲裁庭及被申请人方进行系统、有力的阐述。
庭审程序推进与裁判文书结果还原:调解达成协议,保障权益
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代理人积极斡旋,就赔偿总额、支付期限以及商业保险理赔的配合等核心问题与被申请人方进行多轮协商。为确保10万元大额款项按时支付,推动在调解协议中设定明确违约金条款,若被申请人逾期或不足额支付,需加付1万元违约金,并可就未付款项及违约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明确申请人配合办理商业保险理赔的义务及相应补偿。最终,双方在仲裁庭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包括解除工伤保险待遇关系、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明确违约金、配合理赔等内容,调解书签收即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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