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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外身故保险拒赔,律师助力获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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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4 · 1221人看过
学校侵权专业律师 郑文婧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5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苏万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3202111321647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052224140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郑文婧律师,女,中共党员。现任徐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江苏万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科毕业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毕业于江苏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专注于刑事辩护方向,理论功底深厚、辩护经验丰富,擅长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案件。 郑律师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当事人最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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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保险行业,理赔纠纷并不少见。本案中,两名原告之子在校投保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后保险机构以无证驾驶等为由拒赔。江苏万泉律师事务所郑文婧律师接受委托,通过全面梳理案件、精准组织证据,在庭审中充分论证,最终助力原告获法院支持,成功拿到10万元保险金。
学生意外身故保险拒赔,律师助力获全额赔付

一、律师实力展现

郑文婧律师自2021年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8余件,尤其专精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她在刑事辩护方面也经验丰富,处理过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还代理过标的过亿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任徐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二、案情聚焦

两名原告系死者父母,其子在校投保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保额10万元。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原告向保险机构申请理赔却遭拒。保险机构以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属于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付。原告无奈之下委托郑文婧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机构支付保险金1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三、办案思路与过程

郑文婧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她重点审查保险合同订立、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义务、保单送达等关键事实。针对保险机构的免责抗辩,从条款提示义务未依法履行、未向投保人交付保单等核心点组织证据、拟定诉讼思路。在庭审中,她围绕保险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充分论证保险机构免责理由不成立,清晰阐述原告主张的法律与事实依据,全力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四、案件结果与律师价值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机构虽将法律禁止性情形作为免责事由,但未能举证证明已依法向投保人送达保单、就免责条款尽到法定提示义务,其免责抗辩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案涉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事故属于承保范围。最终,法院判决保险机构向原告支付保险金10万元,案件诉讼费用由保险机构承担。郑文婧律师精准抓住保险机构未履行免责条款提示与保单送达义务的关键,帮助原告成功获得全额保险金赔付,体现了其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的负责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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