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榆林,执业履历丰富成果多
韩虎伟律师在榆林神木地区法律界有着显著影响力。他自2014年起执业,是陕西英培(榆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同时担任榆林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民事纠纷案件超900件,尤其擅长劳动工伤赔偿案件,占比约60%,还在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领域有丰富实践。此外,他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较强,关心大局、服务群众,热心公益与普法宣传,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他有着丰富的荣誉经历,先后荣获演讲比赛奖项、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百万借贷起纷争,核心问题待解决
2012年,被告梁X由被告党X、高X担保,向原告强某借款150万元,实际支付145.5万元。借款后,梁X偿还本金20万元并陆续付款,双方对已付款项性质、利息约定及保证期间等产生争议。原告多次催款无果后,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梁X偿还本息,被告党X、高X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历时十余年,核心难点在于确定借款是否约定利息、已付款项性质、保证期间是否经过以及原告是否为职业放贷人。
律师精准出击,多方面抗辩有力
接受委托后,韩虎伟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找到关键突破口。庭审中,被告党X提出三项核心抗辩,韩律师进行了精准反击。对于利息约定,通过梳理转账记录和预扣利息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对于已付款项性质,援引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先利息后本金”抵充;对于保证期间,论证以起诉之日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保证期间未过;对于职业放贷人,指出原告出借款项对象为熟人,不具备相关特征。
法院判决支持,专业代理获成效
神木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韩虎伟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梁X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被告党X、高X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三被告共同负担。法院认定有利息约定,适用“先息后本”抵充顺序,保证期间未经过,被告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为职业放贷人。这一判决是韩虎伟律师专业代理的有力成果,体现了他在法律实务中的深厚功底和出色的辩论能力。
韩虎伟律师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这起复杂的借贷纠纷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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