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硕士投身法律界,多领域任职展专业实力
李光伟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他1999年大学毕业后,曾在遵义市XX区邮政局担任多个职务,2005年底考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以全市第一名通过司法考试,2012年从法院辞职,2014年起成为专职律师。2019年创办贵州宪张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2021年回遵合伙创办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主任。他还身兼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等多个职务,2015年起担任遵义仲裁委仲裁员,2021年起担任贵阳仲裁委仲裁员。
坚持执业理念,深耕合同与公司类纠纷领域
从事法律工作19年来,李光伟坚持遵守法律、依规守纪,以业务为本、不断学习,以事实为基础、不弄虚作假,以合法权益为底线、对不正当权益说不,扎实分析证据、精准研判法律。他主要研究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合同类纠纷和股权转让等公司类纠纷,承办案件逾千件,其中合同类和公司类纠纷占比约60%。他办理了众多典型案件,如林某某诉某房开合资合作开发纠纷案,诉讼请求标的近伍亿元,历经贵州省高院、最高法院审理。
劳动争议案引发关注,律师精准应对维护企业权益
在金X诉某商贸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中,原告金X入职被告公司后离职,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申请仲裁,仲裁委驳回其请求后,金X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委托李光伟律师代理案件。原告主张被告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社会保险。被告方则从多方面进行抗辩,指出双方存在书面劳动合同,原告计算双倍工资基数有误,原告系个人原因离职,补缴社保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查明案件事实,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请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签订的《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明确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金X也抄写确认知晓内容;金X按约获得工资,且系个人原因离职;被告未为其缴纳社保,但金X已有社保账户,争议系欠缴保费引发。法院认为原告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于法无据,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补缴社保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遂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律师专业履职,为企业提供坚实法律支持
李光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梳理案件争议焦点,针对原告三项诉请制定抗辩策略。他向法院提交关键证据,充分证明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告系个人原因离职等事实。同时,精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抗辩,其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成功驳回原告全部诉请,避免企业不必要经济损失,为企业应对劳动争议纠纷提供了专业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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