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中,被告人无证驾驶小型客车发生事故致一人重伤二级,负事故全部责任,且事发后驾车逃离现场。然而,次日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审理期间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委托了安徽交通肇事罪贾东峰律师担任辩护人参与诉讼。
贾东峰律师从1994年开始执业,拥有法学本科学历,目前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核心地区为安徽宿州砀山县。多年来,他承办各类案件不低于2000余件,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准则。
全面审查证据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案件证据,仔细梳理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无前科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这一过程体现了他在交通肇事罪案件处理中对证据审查的细致和专业。
庭审专业辩护
庭审中,贾东峰律师围绕量刑情节发表专业辩护意见,提出合理量刑建议,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他凭借对案件的深入了解和专业知识,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具有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法院综合全案情节,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这一结果展示了贾东峰律师在交通肇事罪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实务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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