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常常搞不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洗钱这两个概念,在日常生活当中,要是涉及处理一些来路不明的财物时,就很容易混淆行为性质,不清楚自己到底踩没踩法律红线。不过,这两者可不是同一回事,它们在法律中有明确的区分。接下来就详细讲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洗钱究竟该怎么区分。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犯的主要是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追究活动的正常开展。比如张三收购了李四偷来的一批电动车,张三的行为就妨碍了司法机关对李四盗窃犯罪的调查和处理,因为这批赃物被张三掩饰隐瞒起来,司法机关查找赃物的难度就增加了。而洗钱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又损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像是一些犯罪分子通过金融机构将贩毒所得合法化,这种行为就扰乱了金融秩序,让合法的金融交易变得不安全,同时也阻碍了司法机关对贩毒犯罪的打击。
二、上游犯罪范围有别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指向的上游犯罪范围比较广泛,理论上涵盖了除洗钱罪上游犯罪之外的所有犯罪。例如王五掩盖赵六抢劫所得的财物,抢劫罪就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上游犯罪。而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特定的,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这七类犯罪。比如有人协助毒贩将贩毒资金洗白,那这里的毒品犯罪就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三、行为方式存在差异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方式具有多样性,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比如孙七把朋友偷来的电脑放在自己家里窝藏,或者把赃物转移到其他地方,都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而洗钱罪主要是通过金融机构或其他合法方式,采用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方式,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表面合法化。例如周八通过开设银行账户帮走私犯存放走私所得资金,并通过一系列复杂的转账操作使其看起来像合法收入,这就是典型的洗钱行为。
四、主观故意不同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要求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这里的“明知”并不要求行为人确切知道犯罪所得的具体来源和性质,只要知道是犯罪所得即可。而洗钱罪的主观故意不仅要求行为人明知财物是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还要求行为人具有通过一定方式使这些犯罪所得合法化的故意。比如郑九明知钱是某金融诈骗犯的所得,还故意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将其洗白,这种故意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故意是有区别的。
在解决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洗钱问题时,如果发现有相关情况要及时保存证据,像是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可以先和相关人员进行协商,若无法解决可以向司法机关进行投诉。要是走到诉讼阶段,就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相关的证人证言等材料。
弄清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洗钱的区别,在生活中遇到相关情况就能准确判断行为性质。但在实际情况里,可能还会遇到证据认定困难、罪名定性有争议等问题。这些问题容易让人毫无头绪,甚至可能影响到自身合法权益。要是遇到这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面对法律问题时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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