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履历:法学本科出身,执业四年成律所骨干
杨福是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历。自2019年正式开启执业生涯以来,他始终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在短短四年时间里,迅速成长为律所的骨干律师,其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当事人和业界同仁的高度认可与好评。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四级律师,同时担任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
专业领域:民事商事皆精通,刑事辩护有积淀
杨福律师在专业领域表现出色,专注于民事侵权与商事纠纷处理。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债权债务清理、人身损害赔偿及劳动争议等传统民事案件方面经验深厚,相关案件承办数量达80余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办案体系。在公司法务领域,他也具备丰富的非诉与诉讼经验,擅长处理公司内部治理纠纷、建工合同纠纷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此外,他还办理了若干刑事辩护案件,涉及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构建了“民刑交叉”的综合法律思维。
经典案例:代理非机动车事故案,精心举证获全额赔偿
在2025年,杨福律师代理了原告沈某与被告曹某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5年X月XX日7时45分许,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超车时与沈某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沈某受伤及车辆损坏。交警认定曹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沈某自行购药治疗,后前往医院诊断为右侧第6、7肋骨骨折。宁波某司法鉴定中心对沈某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作出了鉴定。
沈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曹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暂合计34873.89元。被告曹某未提交证据亦未答辩。杨福律师作为沈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精心组织并提交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门诊病历、CT检查报告单、医疗费发票、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完整证据链,准确计算各项损失费用。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其主张,判决被告曹某赔偿沈某29272.67元。
成果亮点:维护外卖员权益,小额诉讼高效解纠纷
在本案中,杨福律师协助从事外卖行业的沈某正确主张误工费,参照宁波市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快速高效地解决了纠纷,体现了杨福律师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高度负责。
执业理念:追求双效统一,以同理心服务当事人
杨福律师始终秉持“愿我心能昭日月,望天下无忧”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他坚信专业是律师的立身之本,同理心是连接当事人的桥梁。无论是标的额巨大的商事纠纷,还是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他都坚持以同理心倾听诉求,以专业力捍卫权益,力求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做到案结事了,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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