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引发赔偿纠纷
张X等受害人近亲属,因王某驾驶非机动车与李X驾驶新能源车辆碰撞死亡引发纠纷。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李X车辆在XX保险公司投保。事故致近亲属损失8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56万余元。但保险公司不服,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从事营运为由上诉,张X等人委托戴丽萍律师参与二审。
二、律师多方面抗辩
戴丽萍律师针对保险公司上诉理由展开抗辩。从证据效力看,指出其无证据证明事故时车辆营运,提交证据非新证据不应采纳;从举证责任讲,保险公司未对营运区别尽提示说明义务,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还强调事故发生与车辆使用性质无因果关系。
三、律师价值全面彰显
律师精准把握焦点,二审迅速锁定核心争议并制定策略。扎实举证质证,多角度论证保险公司证据问题,提交己方证据。娴熟运用法律规定,为法院裁判提供支撑。始终以当事人权益为核心,成功驳回上诉,确保赔偿款全额到位,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