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深耕:民商领域为基,刑事领域助力
彭燕律师深耕民商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50余件。在婚姻家庭纠纷方面,涵盖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产继承等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注重情感疏导与权益平衡,婚姻家庭案件调撤率高达85%以上;建工类纠纷中,擅长处理总包破产工程款追讨等复杂场景。同时,在民间借贷、房产纠纷、劳动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刑事领域,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诈骗类、开设赌场类等常见刑事案件,熟悉案件办理流程与证据审查标准,擅长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对涉企刑事纠纷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亦有实践积累。
经典战例:用判决说话的实力派
案情:本案是一起因“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某豪为大学同学。2022年12月8日至2024年7月1日期间,被告多次请求原告以自身名义从支付宝花呗、度小满、微信微粒贷借款后转给自己使用,并承诺由被告按期偿还平台借款的本金与利息。原告累计向被告转贷143900元,相关借款产生平台利息13791.64元。后续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便拒绝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自行向金融平台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后,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5864.4元。被告答辩时认可本金转账凭证及还款流水,主张欠付本金应为52069元,质疑原告利息计算标准,并以“无偿付能力”抗辩。
律师履职:彭燕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深入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为原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结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据《民间借贷规定》第十三条作出判决,被告刘XX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刘XX借款本息共计65854.4元;若未按期履行,需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46.61元由被告负担。
【解答】:从金融机构借款后转贷给他人,未赚取利息差价,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属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本案中,原告从支付宝花呗等持牌金融平台借款后转贷给被告,即便未从中赚取利息差价,也符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构成要件,所以涉案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只要存在“从金融机构借款后转贷”的行为,就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并非以是否有牟利目的为判定标准。
彭燕律师秉持严谨务实的执业态度,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民商和刑事领域都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她深入剖析案件,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为当事人提供最具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黔东南地区法律界树立了专业、可信赖的职业形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