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在婚后面临买房的问题,其中一种常见情况是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帮忙供房。这种情况下,房产究竟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这关系到离婚时财产分割、家庭权益分配等诸多问题。很多家庭因为没搞清楚这个事儿,最后闹得不可开交。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父母供房在法律上到底该怎么认定。
一、父母全资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全资出资购买房产,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小张的父母拿出全部积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登记在小张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只属于小张个人。要是小张和小李日后离婚,小李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二、父母部分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
当一方父母只是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且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时,这种情况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举个例子,小王和小赵结婚后买房,小王父母出了首付,剩下的贷款由小王和小赵一起还,房产证上写着两人名字。这时,房子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会考虑父母出资的情况、夫妻双方还贷的比例等因素。
三、双方父母出资的情况
若双方父母都出资,不管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有约定的除外。比如说,小陈和小孙结婚后,小陈父母出资60%,小孙父母出资40%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陈名下。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小陈和小孙按照6:4的比例按份共有这套房子。万一两人离婚,就按照这个比例来分割房产。
四、父母出资的证明与风险
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父母出资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出资协议等。如果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证据,在发生争议时,很难证明出资情况和出资意图。以小刘和小吴为例,小刘父母出资给他们买房,但没有留下任何出资证明,后来小刘和小吴离婚,小吴不承认小刘父母出过资,这就会给小刘父母带来很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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