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力量
沈玉玮,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起在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该所合伙人,同时担任盐城市青年联合委员会委员。执业以来,他承办案件累计逾千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领域均有涉足,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刑事类案件占比约35%,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200余件,涵盖诈骗、故意伤害等多个细分领域。其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帮信罪案:网络犯罪背后的利益链条
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林XX1、李X2、夏XX3、曾XX4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四人在明知张X制作上线的APP涉嫌诈骗的情况下,分别为其制作上线的多个诈骗APP提供网络推广服务,非法获利不等。经过他们的推广,张X等人制作的诈骗APP累计被用户大量点击,给众多用户带来了损失。林XX1非法获利367829元,李X2获利132562.5元,夏XX3获利226502.1元,曾XX4获利22823元。
庭审交锋:律师辩护凸显法理与情理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物证照片、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指控四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沈玉玮作为被告人林XX1的辩护人,与其他被告人的辩护人一同提出辩护意见。他们指出,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林XX1、李X2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并自愿认罪认罚;夏XX3、曾XX4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也自愿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公正判决:法律威严与人性关怀并存
经审理查明,法院认为被告人林XX1、李X2、夏XX3、曾XX4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考虑到夏XX3、曾XX4系自首,林XX1、李X2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四人自愿认罪认罚且悉数退出违法所得,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林XX1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李X2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夏XX3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曾XX4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同时,四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七十二万三千二百五十五元六角,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这一判决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体现了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人性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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