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波律师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对经济犯罪案件辩护更是专精。此次他参与的非法经营笑气案,展现了其在刑事案件办理中的专业服务流程与细节把控。
案件介入与信息收集
案件伊始,朱建波了解到被告人袁XX、王XX、张XX因涉嫌非法经营笑气被起诉。朱建波收集了各被告人相关信息,包括曾用名、户籍、前科等,还掌握了他们在2019年1-7月期间的涉案行为,如袁XX出资购买笑气,王XX寻找客户,张XX负责运送及销售等情况,以及各被告人微信账户资金往来等审计信息。
证据审查与分析
朱建波对检方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涉案经营物品是否为笑气,检方有检验报告、三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来证实。朱建波也考虑从证据角度提出存疑意见,但最终法院根据多方证据认定经营物品为笑气,未支持该辩护意见。在非法经营涉案数额方面,法院经审查认为证据充足,不支持朱建波提出的证据不足相关辩护意见。
法律适用审查
朱建波认为起诉书可能存在适用法律错误,提出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罪名应按新罪名判处的辩护意见。但经法院审查,张XX、王XX、袁XX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该辩护意见无法律依据,未被法院支持。
庭审辩护与争取从轻
在庭审中,朱建波为被告人积极辩护。考虑到被告人张XX、袁XX自愿认罪认罚,王XX当庭认罪,张XX、袁XX积极退赃,且三被告人系坦白等情节,朱建波在辩护时也强调这些因素,希望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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