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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存疑,个人账户付款,股东如何摆脱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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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2 · 154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2202311716916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5942898691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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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务人员高空坠落致残索赔,一人公司愿担责,原股东以审计报告证明财产独立。律师审查证据,从报告形成时间和付款记录入手找到突破口,助原告让股东担连带责任。
审计报告存疑,个人账户付款,股东如何摆脱连带责任?

在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律师刘瑶的介入,为拨开这团迷雾带来了转机。刘瑶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近200件,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经验颇丰。

证据初查:锁定关键问题

原告鞠某在提供劳务时高空坠落受伤,要求案涉公司和原股东苗某承担赔偿责任。苗某提交诉讼期间形成的专项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坚称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不应担责。刘瑶仔细查阅案卷,将目光聚焦在这两份审计报告上。她反复研读报告的形成时间、内容范围,发现其并非法定年度审计,可能无法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细节深挖:揭开财务混同面纱

为进一步核实证据,刘瑶深入调查劳务费的支付情况。她查看了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明细,发现劳务费由苗某个人账户支付,且公司账目无对应垫付返还记录。刘瑶多次前往公司,与财务人员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的资金往来流程。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她找到了关键证据,证明苗某与公司存在财务混同的嫌疑。

法庭交锋:证据助力胜诉

在法庭上,刘瑶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有力地反驳了苗某的抗辩。她指出审计报告的瑕疵无法证明财产独立,个人账户支付劳务费且无财务对冲记录就是财产混同的表现。最终,法院采纳了刘瑶的观点,认定苗某无法完成举证责任,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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