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嫖娼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嫖娼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3474人看过
导读: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有一个例外,如果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

嫖娼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嫖娼罪在我们的法律定性来讲是属于卖淫嫖娼的行为。卖淫嫖娼的行为在我们现行法律法规中按照其情节的轻重,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各项规定进行处罚。在治安管理条例中将嫖娼罪量刑标准的诠释讲解得很清楚。

“嫖娼、卖淫”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对同一种行为的表述,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卖淫是指以收取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嫖娼者自愿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卖淫嫖娼的行为是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分类分情节进行处罚的。处罚的方式也不同,情节较轻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会受到行政拘留或是刑事处罚。当然都是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诠释嫖娼罪量刑标准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 418次阅读
  • 律师解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七十四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024-02-20 1193次阅读
  • 2023.03.07 2102297次阅读
  • 466次阅读
  • 律师解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七十四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024-03-01 1136次阅读
  • 2023.05.26 1318次阅读
  • 374次阅读
  • 不会,但会拘留。对于一般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2024-02-27 970次阅读
  • 2023.05.15 1845次阅读
  • 495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