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利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尤其专精于婚姻家庭等领域。此次接手的二次起诉离婚案件,正体现了其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处理上的专业能力。
证据梳理
20XX年X月,原告雷XX再次委托王敏利律师提起离婚诉讼。王敏利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前次诉讼的判决书、结婚证、居住证明等关键证据进行了系统梳理。通过细致的梳理,确认了自前次判决生效后双方已分居满一年的事实,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法条运用
王敏利律师精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过程中,王敏利律师以此法条为依据,为原告的诉求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庭审应对
在被告杨XX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的情况下,王敏利律师向法庭充分提交了相关证据,清晰地论证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符合法定准予离婚情形的法律依据。此外,针对原告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王敏利律师在庭审中予以明确,确保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为法院依法判决奠定了坚实基础。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准予原告雷XX与被告杨XX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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