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以后可不可以剥夺孩子探视权
通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视权不能随便被剥夺,这是基于血缘的法定权利。
除非出现法定特殊情况,如对子女暴力、虐待、威胁等严重不利其身心健康,经法院认定才可能中止探视权。中止事由消失应恢复。
一方私自剥夺对方探视权,另一方有权起诉。法院会依情况判决探视方式和时间,保障其与子女联系,维护亲情及孩子成长。
二、离婚以后可不可以要求分割公积金
离婚时能要求分割公积金,它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内,双方实际拿到或该拿到的住房补贴、公积金,都在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离婚时先协商公积金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院会依公积金实际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像算清总额确定双方份额,还会考虑来源、经济状况等。
三、离婚以后可不可以索要青春损失费
中国法律里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个法定赔偿项目。
离婚分财产通常平等分割,照顾子女和女方。一方有重婚等过错,无过错方有权索赔,包括物质和精神赔偿,不是因为“青春损失”。
仅以青春流逝索赔没法律依据。离婚要依法律处理财产、子女抚养等。双方协商补偿法律不禁止,但不是强制义务。
当我们探讨离婚以后可不可以剥夺孩子探视权这个问题时,不得不提及与之紧密相关的另外两个重要方面。一是探视权中止的法定情形,若行使探视权对子女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法院可依法中止;二是如何恢复探视权,当中止情形消失后,可向法院申请恢复。生活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复杂的情况对这些问题拿不准。若你在离婚后遇到像探视权剥夺、中止或恢复这类问题感到迷茫,不知道如何正确处理,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资深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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