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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涉诈资金转移案:律师辩护能否改写被告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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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1 · 151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迟延蕾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63人 执业5年
律所: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1202110345706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7867110075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山东省黄河河务局、济南市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顺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具有服务大型国企的经验,在建设工程领域、公司经营、合同事务以及交通事故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有处理疑难、复杂、重大民事案件的能力,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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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三名被告为获非法利益转移涉诈资金124,450元,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迟延蕾律师等为被告人叶辩护,围绕犯罪数额、主从犯认定等展开。法院最终如何判决?律师辩护能否成功?
三人涉诈资金转移案:律师辩护能否改写被告命运?

多元化背景下的刑辩专家

迟延蕾律师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专业,拥有医学和法学双重背景。自2021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辩护等多领域经验丰富。他曾在大型建筑类施工企业从事商务谈判,能多元化处理纠纷,此次在三人涉诈资金转移案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涉诈资金转移案风云

2024年5月,被告人刘X、刘、叶共谋为上游犯罪转移资金。刘负责对接“卡主”,叶负责望风监督取现,刘X接收现金并向上转移,共转移涉诈资金124,450元。公诉机关指控三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辩护攻防战

针对刘X鑫,其辩护人提出部分款项不应计入犯罪数额,且有自首等情节。刘X的辩护人强调其为从犯,有自首等情节建议缓刑。迟延蕾律师等为叶辩护,指出部分款项上游犯罪事实不清不应认定,叶系从犯,有坦白等情节,社会危险性小,建议适用缓刑。

判决揭晓

法院审理认定,刘X鑫作为组织者对全案数额负责,且系累犯从重处罚,不构成自首。刘、叶为从犯减轻处罚,刘有自首情节,叶有坦白情节,二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获谅解。最终,刘X获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刘和叶均获缓刑及相应罚金。在这场“攻防战”中,迟延蕾律师凭借专业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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