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与委托
原告林X与被告赵X、陈X(夫妻关系)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林X委托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的朱红亮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20XX年,林X通过中介以40万元价格购买二被告名下一套房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公证,约定了付款方式及20XX年X月XX日后办理过户、原告承担过户费等条款。林X按约付清全款并入住多年,但到期后无法联系二被告,房屋过户手续迟迟未能办理,林X遂起诉要求二被告协助办理涉案房屋过户手续,审理中原告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办案过程与努力
案件在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朱红亮律师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他协助原告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付款凭证、中介费发票等关键证据。同时,配合法院调取涉案房屋的房产信息查询表。在庭审中,朱红亮律师当庭清晰阐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及法律依据,充分举证证明房屋买卖及原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三、案件结果与法院观点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赵X、陈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原告林X将涉案房屋过户至林X名下,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林X负担。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经公证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已按约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并实际入住,二被告应依合同约定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原告提交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且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予以采信,二被告缺席庭审的行为不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支持。
朱红亮律师2018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执业证号为16211201811069641,其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甘肃定西地区处理过400余件案件,涉及婚姻家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多个领域。此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展现了他在法律实务中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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