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本案由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孔伟律师代理。孔伟律师,2006年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拥有12年执业经验。他深耕刑事辩护等多领域,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成功办理多起有影响力的案件。
2023年4月至案发,李XX通过网络销售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其销售代理人翟XX向曲阜的毕XX销售该产品,毕XX服用后身体不适,翟XX告知李XX。但李XX在明知产品有问题后仍继续销售。经检测,产品中检出西XX明成分。2024年1月4日,李XX经电话传唤后投案。7月1日,翟XX与毕XX达成和解协议。
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XX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孔伟律师提出,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且庭前积极交纳罚金等情节,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为李XX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判处缓刑,但采纳了其他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判处李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故意杀人未遂案
同样是孔伟律师代理的案件。2016年,王X因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宋XX怀恨在心。2025年5月21日晚,王X携带砍刀到宋XX家报复,与宋XX发生争执后,多次砍向宋XX,致其多处受伤。宋XX跑回家中,王X无法继续伤害后逃离现场。次日0时许,王X投案。
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X犯故意杀人罪。孔伟律师提出,王X有自首、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初犯、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减轻情节,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X系犯罪未遂、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赔偿取得谅解,可减轻、从轻处罚,结合调查评估意见,判处王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律干货
1.主动投案很重要:在涉嫌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像李XX和王X主动投案,都获得了从轻处理的机会。
2.认罪认罚有好处: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能让被告人在量刑上得到一定的优惠。
3.积极赔偿获谅解:如果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失,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从轻处罚,如王X的案件。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看到法律既严肃公正,又给了犯错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孔伟律师,拥有12年执业经验,就职于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济宁市曲阜市鲁城街道弘道路19号联通大厦9层,大家有法律问题可以向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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