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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躲避检查会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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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8945人看过
导读:涉嫌危险驾驶罪,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醉驾躲避检查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所带来的危害是很大的,饮酒驾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一旦被查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所以不要以为喝酒了开车不会造成什么危害,可能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关于醉驾躲避检查会受到什么处罚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知识。

一、醉驾躲避检查会受到什么处罚?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关于醉驾躲避检查会受到什么处罚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喝酒驾驶机动车是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的,并且醉酒驾驶也是一种犯罪的行为,在刑法的规定当中,包括了危险驾驶罪,如果因为喝酒了还发生了其他的重大事故,那么是有可能构成更加严重的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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