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执业十余年专注行政与国企法律服务,承办多起典型案件

执业十余年专注行政与国企法律服务,承办多起典型案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0 · 162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0年 职务:主任
律所: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610934400
擅长领域:征地拆迁
咨询电话:17792948519
代表案例:23个
律师优势:;
更多>
导读:李超自2016年开始执业,担任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等多个职务。从业十余年专注于政府法律顾问、国企相关法律服务领域,服务多家政府资源规划部门,累积处理行政案件超1000起。
执业十余年专注行政与国企法律服务,承办多起典型案件

李超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律从业者,自2016年踏入法律行业,便全身心投入到法律顾问、国有企业法律服务等相关领域。他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处理了众多疑难案件,为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执业起步与领域聚焦(2016年-2023年)

2016年11月,李超正式开启了他的执业生涯,成为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一员。从业10余年来,他一直专注于政府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征地拆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以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国企合规、国企改制、国企投资等业务。他服务政府多家资源规划部门长达十余年,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在这些领域逐渐积累了深厚的经验。

典型案件代理(2023年)

2023年,李超参与了“农家乐违法占地行政处罚纠纷案”。该案件中,上诉人(原审原告)为XX县某农家乐,因不服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县XXXXX局作出的没收非法财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先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又不服原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的发展过程较为曲折。原告经营者在2012年租赁XX县城关XX某村集体土地,未经用地审批修建农家乐并完成工商注册。2023年9月,被告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确认原告无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建设的事实,随后立案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及听证告知书。原告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申请,10月,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原告不服起诉至基层法院。基层法院认定被告行政处罚决定存在程序轻微违法但未实质影响原告权利,判决确认该处罚决定违法。原告仍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上诉期间,原告提交相关录音证据,经法院审查与本案争议无关联未予采信。最终,法院结合双方举证、质证情况及原审案卷材料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撤销XX县XXXXX局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重新作出处理,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被上诉人承担。判决理由指出被上诉人存在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等问题,原审法院判决也存在适用法律错误情况。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李超在行政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