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深耕:婚姻家事与民商事领域的法律尖兵
罗冰霜律师在婚姻家事和民商事领域造诣深厚。在婚姻家事方面,她擅长处理离婚、抚养纠纷、同居关系、小三赠与纠纷、居住权、遗产纠纷等案件。在民商事领域,她精通公司法、案外人执行异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等细分类型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领域,她也表现出色,承办过大量职务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刑事案件,以及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国家赔偿、刑事申诉等关联案件。
父子接力起诉前儿媳索债46万被驳回案
案情:原告吴X起诉被告罗X,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465070元及利息,称2018年4月3日至2021年7月15日期间向被告转款合计465070元。被告罗X辩称双方不存在借款事实,案涉银行卡实际由原告之子余X使用,资金系余X所有,自己使用是经余X同意的“家事代理行为”,原告与余X存在恶意串通。
律师履职:罗冰霜律师深入调查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离婚证、刑事判决书、账户密码手稿、双方书信往来、银行流水等。在庭审中,她精准分析案件,指出原告未举证证明案涉款项资金来源,无实际出借能力,也未掌握案涉账户,原、被告之间并无借贷合意。
结果:法院采纳了罗冰霜律师的观点,认为原告不能证明具有出借能力且与被告达成借贷合意,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解答】:仅有转账记录,能否认定为借贷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仅有转账记录不能直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还需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在本案中,原告仅提供了转账明细,未举证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且案涉银行卡实际由原告之子使用,原告无实际出借能力,因此法院未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罗冰霜律师秉持严谨、务实的执业态度,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在婚姻家事、民商事和刑事辩护等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她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力以赴解决法律问题,展现了专业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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