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瑶律师自2010-2014年在辽宁师范大学学习法学专业后,执业三年以来,始终扎根法律实务一线,专注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核心领域。她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同仁的认可。此次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案例,便是她在合同纠纷领域深耕的一个典型体现。
案件背景与一审情况
20XX年,马XX欲对自有房屋进行全屋定制装修,与某智能家居(大连)有限公司达成初步意向。马XX先后支付订金4200元、预付款100000元,但双方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公司出具设计图纸后,双方始终未达成最终定制合意。后来马XX因房屋出售,提出解除合作、要求退款,双方就扣除设计费金额无法协商一致,马XX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一审中,法院酌定扣除2万元设计费。
二审代理与关键答辩
上诉人某智能家居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认为双方已达成合同合意,马XX系单方违约,公司已完成多版设计成本超10万元,一审仅酌定扣除2万元过低,还主张应赔偿预期利润损失,违约方无权主张利息,且一审举证责任分配错误,已退还4200元未予扣除。刘瑶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二审中提出有力答辩。她指出双方仅处于磋商阶段,未成立正式承揽合同;公司证据多为单方制作,不能证明实际损失;装修行业普遍存在免费设计,未约定设计费标准;预付款并非定金,公司应返还并支付占用利息。
二审裁判结果与意义
二审法院采纳了刘瑶律师的部分观点,认为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公司提交的日志、薪资、行业利润等为单方制作,不予采信;一审酌定扣除20000元设计费合理;二审查明公司已退还4200元,予以扣减,应返还金额调整为80000元;定作人依法享有任意解除权,但自明确要求退款之日(2024年9月9日)起,公司应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最终二审判决公司返还马XX80000元及相应利息(起算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10日),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刘瑶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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