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代理
沈杰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主要服务于江苏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处理案件300余起。在借贷纠纷领域,沈杰律师凭借其独特的跨学科背景,展现出专业的处理能力。他既擅长通过非诉谈判解决问题,也精于司法诉讼。在处理借贷纠纷时,他主要以诉讼方式为当事人维权,多次作为企业或个人的代理人,为其挽回经济损失。
套贷出借案件
在套贷出借案中,原告黄XX与被告马某某原系同事关系。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其使用。原告先后通过多个渠道申请贷款,分多笔向被告转账交付借款近6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但被告取得借款后仅零星还款,剩余欠款长期拖欠。
沈杰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关键证据,包括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完整还原借贷、还款、催款全过程。考虑到案涉借款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存在合同无效风险,沈杰律师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案件审理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沈杰律师当庭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原告实际出借金额、被告欠款数额,并协助原告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重复利息主张。最终,法院认定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依据相关事实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万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民间借贷案件
原告许X系装饰装潢行业从业者,2017年经连襟张XX介绍,向被告易某某出借10万元现金,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5分、借期一年,被告出具借条后由张XX转交原告。借款后,被告仅支付了17个月的利息,便不再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在借条下方出具书面还款承诺,但承诺到期后被告彻底失联。
原告许X委托沈杰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庭审中,被告经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后无正当理由缺席,亦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状及证据材料。沈杰律师制定了精准的举证策略,向法院提交被告亲笔出具的借条、书面还款承诺,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及被告的逾期违约事实;同时申请关键证人张XX出庭作证,详细陈述借款过程。此外,沈杰律师结合原告自认的利息支付情况,向法院阐明双方口头利息约定的真实性,且原告主张的逾期利率标准低于原约定利率,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沈杰律师的举证意见和代理观点,判令被告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并支付合法逾期利息,相关诉讼、公告费用也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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