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楠律师作为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劳动维权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李楠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学历,执业证号为12107202411828520,自执业以来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处理劳动维权等高频法律难题。
案件背景
王X于20XX年X月至20XX年XX月XX日期间,在锦州某城D区建筑工地从事工长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权益受损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委支持其诉求后,建筑公司不服先后提起一审、二审诉讼,坚决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一审情况
一审法院查明,王X工资由建筑公司按月发放,公司为其申报个人所得税,王X持有印有公司字样的工作服,需遵守公司项目部管理规定,其劳动属于公司业务组成部分,据此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二审抗辩与策略
建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提出王X为关联公司员工、工资代发、证据无公章等抗辩。李楠律师全面梳理证据链,制定针对性抗辩策略。紧扣《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工资流水、个税申报记录证明劳动报酬支付与扣缴义务,体现劳动关系从属性;以工服和值班方案证明王X接受公司管理;针对公司抗辩,指出其无代发协议和关联公司用工证据,且公司自认承接工程及人员,坐实用工主体责任。
庭审与判决
庭审中,李楠律师围绕证据效力和法律适用充分论述,拆解公司上诉理由。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李楠律师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王X后续工伤认定和赔偿主张等维权路径扫清关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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