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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证券虚假陈述案助投资者获赔,上海律师专注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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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7 · 166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徐晓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20年
律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0610996229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3621630879
代表案例:73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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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徐晓律师自2006年执业,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也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执业至今承办数千件民商事案件,为数千投资者挽回损失。曾代理投资者王XX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助其获全额赔偿,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深耕证券领域,护航投资者权益

徐晓律师自2006年起在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执业,现担任该所高级合伙人。他还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其服务核心地区为上海市,同时代理全国范围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办公地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海平路58号兰迪大厦。

丰富办案经验,挽回巨额损失

执业至今,徐晓律师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凭借专业能力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他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专注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秉持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和专业高效的诉讼能力,致力于为每一位受损投资者争取公平合理的赔偿,让法律成为投资者最坚实的依靠。

经典案例:助力投资者获全额赔偿

在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原告王XX(化名)因信赖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购入该公司股票,后因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导致股价下跌,产生投资损失。王XX委托徐晓律师和胡XX律师(化名)作为诉讼代理人,向被告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被告公司辩称,原告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因果关系较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团队出击,精准定位因果关系

本案为系列案件中的平行案件,已有示范判决认定被告公司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并明确了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徐晓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原告交易记录,协助法院向中国XX公司调取完整交易数据,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损失核定。在示范判决的框架下,律师团队精准定位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明确排除了市场风险、个股风险等因素对损失的影响,确保原告的赔偿请求具备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法院判决支持,彰显法律公正

上海金融法院采纳了示范判决的认定标准,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原告王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共计人民币31,124.7元,并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法院认为,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并持有被告公司股票,依法推定其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应依法赔偿。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徐晓律师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为投资者维权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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